学校各部门、各年级:
根据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欺凌问题预防和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建立学生欺凌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经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河南省实验中学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马玉霞(校长)
副主任:王 浩(文化路公安分局局长、我校法制副校长)
李朝军(文化路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献甫(副校长)
杨东升(副校长)
殷 红(副校长)
成 员:刘增文(纪检监察室主任)
冯 艳(办公室主任)
万天银(教务处主任)
杜 瑜(学生处主任)
李长福(总务处主任)
柴红森(科教办主任)
牛炳华(国际部主任)
吴建新(艺体部主任)
贾庆霖(团委书记兼学生处副主任)
陈振武(总务处副主任兼保卫科科长)
崔志强(学生处副主任)
王 阳(国际部副主任)
常 露(文化路公安分局社区民警)
单丽颖(俭学街社区主任)
沈 琦(法律顾问)
隋飞霞(心理教师)
高姝涵(学生会主席)
鲍心怡(学生会副主席)
各年级年级长、各班班主任
家长委员会代表2人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杜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电话:0371——63933322。邮箱号:du2006yu@126.com。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2、建立和健全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行为学生的处罚规定等规章制度。
3、组织开展常态化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及家庭教育活动。
4、加强师生联系,增进家校、社区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排查活动,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及时控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做到防微杜渐。
5、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校园欺凌实施“零容忍”,对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范畴进行认定,并根据有关规定处置。对涉法涉诉案件等超出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范围的事件,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按照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河南省实验中学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