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学校规模的迅速发展和学校基础建设任务的基本完成,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愈显迫切。根据我处工作实际现状,现对我处内部各班、室的安全责任重新进行划分。
一、总务处安全工作责任人 :吴国喜
二、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1、水工班责任人葛存基。责任范围:上下水、水管、龙头、暖气及锅炉(房)、阴井及盖板、阀门、防水、化粪池、泵房、消防水源、水工班办公室。
2、电工班责任人朱遂生。责任范围:线(电)路、灯具、路灯、应急灯、内线及201电话(亭)、开关、插座、电源、空调、配电柜(房、箱)、电器井及盖板、电工班办公室。
3、木工班责任人王新民。责任范围:桌椅板凳、讲台、门、窗及窗帘、玻璃、锁具、黑板、柜、栏杆、老教楼、木工班所管库房及办公室。
4、卫生班责任人张革新。责任范围:校园卫生,垃圾场(房),卫生班所管办公室。
5、门卫班责任人赵书力。责任范围:家属院。
6、固定资产管理室责任人游金华。责任范围:总务处办公室和固定资产管理室。
7、保管室责任人游金华。责任范围:保管室。
总务处
201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