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门卫管理,保障家属院的安全,更好地为住户服务,特制定家属院门卫管理制度如下:
一、门卫人员要严格工作纪律,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值班交接班记录,不得迟到、早退、脱岗。要着装整洁,既要说话和气、礼貌待人;又要坚持原则,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办事。
二、严格执行机动车出入证制度。没有出入证的,门卫不得放行。特殊情况的,家属院住户必须出具书面证明。
三、对进出家属院的陌生人员和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蓄意滋衅闹事的,迅速与保安班联系,并请示领导解决。情况严重的,与派出所联系解决。
四、在家属院施工的,施工人员凭施工证出入。无证的,门卫不得允许施工人员出入。特殊情况,必须经总务处同意。
五、有大宗物品拉运出门的,住户必须与家属院门卫取得联系。否则,门卫可以拒绝车辆及物品出门。施工工地有工具或物品出门的,施工工地必须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方可准予出门。
六、门卫人员要加强门卫室前张贴栏和通知栏的管理。不经总务处允许,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张贴或书写通知。
七、遵守门卫制度人人有责,家属院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门卫管理制度,要理解和支持门卫的工作,同时对门卫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