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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人员须知
发布日期:2009-04-14 来自:本站
1、校园安全不可侵犯,门卫人员执行公务须遵从。
2、联系被访人员或部门,经同意后在门卫室进行登记方可进入校园。联系不上或拒不登记的,门卫不得允许来访人员进入校园。在来客登记单上,如没有被访人员签名的,不得允许来访人员离开校园。
3、如给学生捎带物品的,应在门卫室进行物品登记,由门卫人员将物品转交学生,本人不得进入校园。
4、来访车辆不得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