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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实验中学首批“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发布日期:2011-05-27 来自:本站

 

河南省实验中学首批“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为充分发挥我校骨干教师的专业示范作用,根据《河南省实验中学关于评选认定“骨干教师”的通知(实中办字[2008]5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首批校级骨干教师的培养提出如下意见:
一、 骨干教师的任务
1、帮带1-2名青年教师。帮带对象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每学年的帮带方案在科研处备案,并将听课纪录交科研处检查。所带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能力有明显提高,至少在校内讲授一节优质课;有一篇本学科论文在校内获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
2、至少参加一次由学校安排的学术讲座或示范课;参加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并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3、承担有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获校级一等奖以上或课题获市级以上优秀成果奖;或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市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教育教学论文在CN上发表;或参编学科教材、校本课程且在学校及以上范围内使用或公开出版发行。
4、每学年末向学校提交一份本人的工作总结,学年结束要有阶段性成果。
二、骨干教师的培养
学校采用集体进修培训和个人研修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1、学校联系高校作为培训点,任期内至少组织一次骨干教师外出业务进修培训,费用由学校承担。
2、任期内骨干教师优先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省内外或出国(境)培训交流。
3、骨干教师可结合本学科教育教学实际制定个人研修计划并报科研处备案。
三、  骨干教师的管理
1、较好完成骨干教师任期内的任务且年度评价在90分以上。
2、校级骨干教师任期两年,每学年审定一次。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合格者予以连任,不合格者取消“骨干教师”称号及相应待遇。
3、学校建立骨干教师管理档案,记录骨干教师的履职情况。
四、  骨干教师的待遇
1、由学校颁发“骨干教师认定证书”,作为教师晋职评先和参评学校名师等的重要条件。
2、学校每学年度为每位骨干教师提供200元的图书资料费。
3、学校为任期内的骨干教师提供一定的科研经费。
五、 其他
1、本文所说“以上”均含本级。
2、具体细则的解释权归科研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附件一:

 

河南省实验中学骨干教师年审自报表

姓名
 
学科
 
年级/部门
 
总评
 
编号
名称
件数
备注:材料评价或分数
1
教育教学评价得分
 
 
2
学期帮带方案
 
 
3
学期听课记录
 
 
4
所带教师的优质课 /论文成果
 
 
5
本人学术展示活动 /课证明
 
 
6
课题中期检查材料(表)
 
 
7
本人课题成果 /论文证明
 
 
8
校本开发成果
 
 
9
“骨干教师”年度总结
 
 
 
(以下可填个人年度内其他获奖情况) 
 
名称
 时间
级别
10
 
 
 
11
 
 
 
12
 
 
 
13
 
 
 
14
 
 
 
15
 
 
 
备注 :所报证书均须附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二:

2009年度“校级骨干教师”学习计划


    (一) 教育理念培训:国际教育变革与我国的新课程改革
    培训主题:了解国际教育改革的新思想、新趋势、新实验,把握我国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和思路,了解我国课改先进地区的经验和特点。务求开拓思路,开阔视野,更新观念,重在务虚培训。拟选专题: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新浪潮、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名家案例(实践之路)等。
    培训形式:选定一所或两所高校,分类集中培训。
    1.华东师范大学组:文(理)或骨干教师(班主任)
    2.华中师范大学组:理(文)或班主任(骨干教师)
    培训要求:
    1、双方协商课程或专题,采用讲座、研讨等形式,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2、参照高校短训班课程设置和考核方式,拟采用专题论文形式结业,由高校颁发结业证。        
    3、课程设置应保证受训教师有不低于三分之一的时间到图书馆查阅资料;
    人员周期:每组30-50人,时间一至两周。
    第一批:7月1日至7月14日    毕业年级和班主任中的骨干教师
    第一批:8月1日至8月14日    非毕业年级的骨干教师
    (二) 2009年暑假新高一课改培训
    依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再做安排。
    (三) 2009年暑假新高一骨干教师培训
    依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再做安排。
    (四) 2009年暑假全员主题培训
    依据学校下达的培训主题和形式再制定方案


附件三:

省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中小学骨干教师各类培训对象的选拔范围是在全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一)市级骨干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师德。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中小学教育工作,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合格学历。在中小学担任教育教学工作并且教龄连续在 5 年以上
    3、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能用标准普通话交流。学科专业基础及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成绩突出,在全市相应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有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和中小学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证书。
    4、身体状况良好。
    5、个人信息已登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系统》。
    6、近五年在市、县(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县(区)一等奖以上奖励;或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教师。
    7、近五年承担过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或在 CN 刊物上发表过一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论文;或在市、县级及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市二等奖或县(区)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参与编写过有关教材或专著,并公开出版发行。
    (二)省级骨干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省级骨干教师在具备上述市级骨干教师选拔条件的第 1、3、4、5、6、7 条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较高学历。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在中小学担任教育教学工作并且教龄连续在 10 年以上,可以用英语交流。
    2、学科专业基础及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成绩突出,在全省相应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
    (三)省级中小学名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河南省中小学名师在具备上述市级骨干教师选拔条件的第1、3、4、5 条和省级骨干教师选拔条件的第 1、2 条,并获得《河南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证书》的前提下,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教改意识。近五年在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评比中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被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教师。
    2、具有较强教育科研能力。近五年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或在 CN 刊物上发表过一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论文;或在省级及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参与编写过有关教材或专著,并公开出版发行。
    3、具有较高的荣誉称号。近五年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下列荣誉称号之一:中小学教师教育专家、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学术技术带头人;郑州市名教师。
    (四)省级名师的任务
    1、保持较高的教学水平、教科研水平和优异的教学效果。每学年至少承担两次市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或示范课。
    2、在做好学校工作的前提下,圆满完成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交给的任务。
    3、承担省、市、县三级学科专题研究、教改实验和教学科研任务,每年有一篇较高水准的论文获省级以上奖励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有优秀教学成绩经验总结在《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上交流。
    4、承担省、市、县三级指导优秀青年教师工作,每年直接培养若干名青年教师,且成效显著。
    (五)省级名师的待遇
    1、享受免费培训。
    教育厅将有计划地选派名师到国家级培训基地学习,条件允许也可送到国外短期进修。
    2、获得科研经费支持。教育厅将适时安排教师教育科研课题指导名师的科研工作,并对积极参加教师教育科研工作的名师在经费上予以支持。
    3、享受必要的照顾。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任职学校为名师提供必要的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